他同时建议加快基本住房保障立法进程,尽快将基本住房保障纳入法制化轨道。
在保障房建设的分报告中,调研组提出,住房保障的原则应当是根据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和民众的承受能力,确定居民住房保障的基本标准,凡是居民住房低于基本住房标准的,都应当纳入保障范围,逐步予以解决,凡是已经高于基本住房标准的,则不再列入保障范围。
保障房应打破户籍限制
跟踪调研报告建议改变目前一些地方只考虑有当地户籍居民的住房保障,不考虑外地户籍人口的住房保障,只考虑城市居民的住房保障,不考虑农村居民的住房保障,只考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不考虑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等有失社会公平、公正的问题,防止有些居民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享受不到保障房,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在建设中,对一些经过修缮仍可居住的房屋应充分利用,避免不符合实际的“大拆大建”,造成资源浪费。
■ 报告聚焦
教育占重大投资比逐年下降
上次调研时,调研组即提出2008年下达的投资用于教育、卫生的占比分别为3.96%和6.83%,建议加大中央投资力度,但从2008年第四季度、去年和今年的投资计划看,教育项目所占资金比例逐年下降,卫生项目投资增加,但所占资金比例也下降。
去年基层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安排中央资金200亿,要求地方配套资金211亿,地方计划安排102亿,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截至7月底,地方配套资金仅67亿落实到位,不足三分之一。
调研组分析,配套资金不落实,将会造成工程难以收尾、项目单位新增债务等问题,而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共属性决定了他们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单位自身难以解决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