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市某公司员工小张与小李领到了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每月350元,为我们新就业的大学生减轻了很多负担。”小李说。两人大学毕业后来到东营区工作,由于家是外地,在东营没有住房,他们只能租房居住。在了解到东营市《关于做好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出台后,两人通过资料申报与审核,在东营区分别领到了1050元的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六保”“六稳”有关政策,东营市对1月1日以后,在东营市就业(须全职在东营市工作)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租房居住人员,符合条件的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按照通知要求,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打通服务群众的“后一公里”。同时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对新就业无房职工申领住房租赁补贴,做到随时申报、随时受理审核,定期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切实为新就业职工解决居住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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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无房职工
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1月1日以后,在东营市就业(须全职在东营市工作)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如果申请人未婚且未满28周岁,其父母在申请人工作地城区内有住房的,不视为无房。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均为不同城区。具体资格条件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结合实际确定。
补贴发放标准
大专(高职)及以下300元/月,本科35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博士研究生450元/月。以上学历均指全日制学历。新就业无房职工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补贴。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在本单位提出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发放,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县区(市属开发区)之间变换工作的,发放期限进行累计。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已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安家补贴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以及住房保障政策的人员不列入阶段性租赁补贴范围。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没申请的在东营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们赶快来申请啦,这是东营市对广大新就业大学生以及研究生们一份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