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充分展现青少年学生、幼儿的精神风貌,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和锻炼他们的综合能力,检验我市艺术教育成果、促进素质教育更加深入、扎实开展,特举办东营市第三届“校园之星”电视大赛暨山东省届少儿艺术节东营地区选拔赛活动。活动内容详见《东营市第三届“校园之星”电视大赛暨山东省届少儿艺术节东营地区选拔赛策划方案》。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与领导,切实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青少年、幼儿素质教育的综合载体,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东营市第三届 “校园之星”电视大赛是市教育局2011年为展现全市青少年学生及幼儿的精神风貌,培养和锻炼他们的综合能力,检验素质教育成果重点推出的一项大型综艺性活动。东营教育电视台承办本次大赛实况录像和播出。
一、强势卖点
1、权威性强,社会认可度高。
此项活动由市教育局主办,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统一组织。凡具有一定艺术专长的孩子均可报名参加。市教育局向获奖选手及优秀指导教师颁奖。全市各学校高度重视,教师积极响应,学生热情参加,家长高度关注,该活动将大大丰富油城人民文化和精神生活。
2、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
此项活动是东营市教育局今年举办的规模大、涉及人数多、参与面广、历时时间长的一次大型活动。全市有20多万中小学生直接参赛,能带动20多万个家庭和关注孩子的各方人士参与其中,比赛将引起上百万人关注,可谓盛况空前、社会影响力巨大。
3、历时时间长。
大赛总时间半年,2011年6月——2011年12月。
相信开明、睿智的企业商家一定不会错过此次难得的展现企业自身形象的机会。“投资教育,收获明天”是我们共同的选择。有点滴付出就有高额回报。
二、企业赞助与回报
1、赞助形式及金额
①本次大赛总冠名权10万元;
②大赛赞助播出权6万元;
③大赛一般性广告宣传3万元;
④其它经主办方认可同意的物品。
2、回报企业
①取得大赛冠名权的,活动期间(2011.6.——2011.12.)东营教育电视台每天晚上黄金时间免费播出1分钟企业形象广告2次;比赛全程现场中央位置背景喷绘企业名称及标志;主持人致谢企业并邀请领导为获奖者颁奖、讲话;成为主办方之一。
②取得大赛“赞助播出”权的,活动期间(2011.6.——2011.12.)东营教育电视台每天晚上黄金时间免费播出30秒企业形象广告2次;主持人致谢企业并邀请领导为获奖者颁奖;成为协办方之一。
③一般性广告宣传,活动期间(2011.6.——2011.12.)东营教育电视台每天晚上黄金时间免费播出30秒企业形象广告1次,主持人致谢企业。
④赞助单位可现场分发经主办方同意的宣传材料。
⑤所有赞助企业均免费获得此次大赛的精装光盘。
⑥根据合作单位需要,教育电视台将无偿提供新闻宣传服务。
⑦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为准。
东营教育电视台
二〇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