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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全面推广前先完善房产税制度

来源:中国证券报 更新:2013/1/31 10:43:07 编辑:无名 点击:
摘要:业内人士认为,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已满两年,但其影响有限,还不能认为实现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的...

  业内人士认为,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已满两年,但其影响有限,还不能认为实现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的。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大是未来一个方向,调整房产税征收方式、提高房产税税率才能让其真正发挥效用。房产税改革应被放置在房地产税制整体改革框架中进行,应被视为一系列环环相扣的综合改革。

  对房价影响不大

  尽管房产税改革被许多专家寄予厚望,但从上海、重庆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效果并不明显。金宇咨询研究员胡向东表示,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对房价走势影响不大,并未对购买行为形成太大的压制作用。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两个方案的税率过低,范围过窄,很容易被房价上涨部分所抵消。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从重庆与上海房产税试点情况来看,房产税试点对楼市影响并没有预期的那么大,征税额及范围也没有影响刚需人群。不过从长远来看,房产税征收范围逐渐扩大会影响到非自住房产,这可能代表着“后限购时代”的调控方向。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表示,上海房产税执行力度比较弱,且与限购令重叠较多,对市场的影响力基本没有得到体现。相对于上海每年超过千万平方米的庞大成交量来说,房产税涉及份额非常小。宋会雍称,上海房产税的试点应对税率以及征收范围进行调整。

  据上海市财政局统计,如按2011年房产税征收金额估算,2012年的房产税收入大约在60亿元以内。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的征收虽然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使地方税收体系得到重大推进,但总征收金额太少。对于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多年累积形成的土地财政而言,房产税的增收部分远不能补充土地出让金的下滑。

  征税标准略有提高

  从2013年起,上海和重庆房产税将适用税率新标准。上海房产税以房屋单价27740元/平方米为分界,超过27740元/平方米的按0.6%征收房产税;若低于或等于27740元/平方米的按0.4%的税率征收。受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联动的影响,2013年的税率分界线比2012年的26896元/平方米略高。

  重庆房产税方案继续侧重高档住宅,应税价格起点从2012年的每平方米12152元提高至每平方米12779元,约是重庆主城9区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6389元/平方米的两倍。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指出,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搞房产税试点,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意在调节市场,影响人们的住房消费,并为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提供配套。

  上海、重庆两地试点两年后房产税是否会进一步扩大,这一问题仍存悬念。一些业内人士指出,短期内扩大试点难度较大,但从目前传递出的信息看,房产税改革应被放置在房地产税制整体改革框架中,涉及一系列环环相扣的综合改革。

  房产税扩大试点意义重大,一旦推开,意味着以经济手段为主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将走向前台,在承接“限”字令的行政手段之余,为后续房地产市场调控做铺垫。不过,从操作层面来看,虽然沪渝两地的房产税征收已经满两年,但仍旧有些法理问题没有解决。房产税在真正扩容前应当把可能存在的重复征收、税基等问题解决好。

  相关税务专家建议,住房兼有消费品和投资品的双重属性,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对所有权人自住的第一套住房应全额免税;对存量或增量的第二套住房拟征一定的房产税;对存量或增量的三套及以上住房课以重税并实行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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