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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调控将纳入房价调控 中介哄抬租价要严查

    昨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城市居民89%拥有自有的住房,今后对房租的调控也将逐步纳入到房价调控中来。

    据齐骥介绍,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显示,中国城市居民89%拥有自有住房,其中约12%是原来的私有住房,40%多一点是房改房,其他不到40%是居民通过市场购买的商品住房。人口流动迁徙的过程中,工作可以去异地,但是住房是不动产。今年国办1号文件当中强化地方政府稳定房价的责任,一个很重要的要求,就是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济发展目标和居民收入水平,来制定一个使消费者买得起或者租得起房子的调控目标。

    齐骥说,住建部已经注意到最近一个时期,特别是今年春节过后,一些热点城市和大城市出现了房租上调,社会的反映比较强烈。从过去的经验看,有季节性上涨因素,也有市场其他因素。为此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要求,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就此在部分城市进行了专题调研,研究对策。

    沈建忠透露,下一步租金的调控应该也成为房价调控的一部分。首先,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有责任重视这项调控的工作。第二方面,要加大供应。租赁需求应该是一个刚性需求,调控要更多地强调增加供应。除了廉租房要加大建设力度以外,公租房也要加大建设力度。这样就会解决相当一部分租赁需求,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除了这些供应渠道以外,还要从社会化、市场化的房源渠道想办法。第三方面,要加强市场监管。对出租房管理,中介机构、中介人员的管理最近已经出台规定,当前工作主要是抓好落实,发现有哄抬租价、欺骗老百姓等违规行为的,就要严肃查处。沈建忠表示,国家将鼓励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专业性的公司来做出租住房的经营业务。这方面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证券化试点、投融资试点,拓宽融资渠道,为中长期的融资开辟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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