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户口在北京,不管本人在哪里工作,连续交满6个月公积金后,在北京买房就可以在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9月24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打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热线电话,得到接线的工作人员干脆利落的回答。公积金异地无法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背井离乡在外打工的人,如今,这个障碍正在被拆除。
9月21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督促各地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
2014年10月9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
而此前开展的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主要集中在省内实现异地互认,根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统计,目前有安徽、湖北、湖南、广西在省区内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济南、石家庄、渭南、黄山等城市发文称,本市户籍在外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本市购房可在购房所在地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北京市也在9月15日发文,明确在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省市购房申请贷款,若要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可以前往北京的公积金部门开具。
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实施又向前迈了一步。
统一调配机制急需建立
根据住建部下发的通知,基本的目标是只要在缴存地有符合要求的公积金缴纳记录,就可以按照程序在其他城市办理公积金贷款。住建部将负责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以满足未来异地互贷业务产生的大量信息查询要求。
“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执行层面还有难度,虽然住建部解决了公积金异地信息的互相认定和查询的问题,但是各地公积金是分别管理,住建部没有一个机构可以集中调配。”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陈杰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住建部并没有所谓政策性住房银行,类似商业银行的总行机构,各地公积金的资金不能自由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