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共租赁住房自2018年8月20日起接受报名,本次报名日期截至2018年8月26日。根据我县《2018年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的标准的通知》(广政办发〔2018〕29号)规定,我县康居花园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为: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包括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
康居花园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已婚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家庭人均年收入、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年收入低于40077元(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第二,在县城区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单身人员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的家庭。
2.新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用人单位出具居住担保书,申请人家庭在县城区内无住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保障性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可在广饶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二楼住房保障办公室领取,或在广饶政府网住房保障专栏()下载,申请材料提交至住房保障办公室。咨询电话0546-6682360。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有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康居花园租赁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