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10时许,家住广饶县的杨某驾车来到广饶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处理交通事故,将车辆停放在中队院内停车位便进了办事大厅。随后值班民警发现鲁EK9**0车辆十分可疑,并经网上查询确认了该车的车牌为假车牌,杨某的车辆系套牌车。
民警立即前往办事大厅控制了杨某,并依法对该车进行搜查,在车后备箱内找到了原车号牌鲁ER7**3。
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杨某供述了为逃避“电子眼”,免于交通违章处罚,悬挂套牌的违法事实。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杨某处以罚款2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同时暂扣该驾驶人驾驶证,责令其依法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民警提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