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市教育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从重处理。
两部门要求学校食堂操作间内部应安装电子监控系统。食品采购方面,米、面、油、肉等大宗物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原则上学校食堂禁止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若确需使用,要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等。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将收回。
学校负责人轮流与就餐学生共同就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各学校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加强对食堂的监督。
各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活动,确保一旦发生学生群体食物中毒事故时,能够迅速反应,组织开展救治。要求各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生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以及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隐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实行从重处理。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学校餐饮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事关民族和家庭的未来和幸福,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