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搜索 导航

东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市直公租房评分轮候配租规则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市直公共租赁住房评分轮候配租规则》予以印发。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直公共租赁住房评分轮候配租规则

  一、为完善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市直公租房”)轮候配租机制,优化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确保配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应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将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市直公租房房源数量、位置、户型、建筑面积以及已配租情况、轮候人员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市直公租房具备配租条件后,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应通知登记为轮候配租对象的保障家庭办理选房入住相关手续。

  四、实施轮候配租时,应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轮候配租先后顺序。

  五、轮候配租对象综合评分按下列因素计算: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占35分。其中:低保家庭35分;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30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分;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15分。

  (二)申请人夫妻平均年龄(精确到天),占25分。其中:60岁以上25分;不足60岁的,计分公式为:25分×〔夫妻平均年龄天数÷(60岁×365天)〕。

  (三)家庭人口数量,占25分。其中:1人户10分;2人户15分;3人户20分;4人户(含)以上25分。

  (四)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占15分。计分公式为:15分×〔(15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

  (五)按照有关规定,对残疾人家庭给予相应加分。残疾一级加10分,残疾二级加9分,残疾三级加8分,残疾四级加7分;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加5分。家庭残疾人员多于1人,或具备多个加分项的,可以累积加分。

  轮候配租对象的综合评分为上述各项因素得分之和。

  六、轮候配租对象的配租先后顺序,按综合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8位)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综合评分出现相同分值,则按申请人年龄(精确到天)大小确定轮候配租先后顺序。

  七、轮候配租按批次组织实施,每个先后批次的划分由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根据报名人数和房源腾退情况综合确定。上批次的配租对象未配租完成前,下批次的保障资格审核及公示暂不进行。

  八、对可配租的市直公租房,由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按照轮候顺序,依次组织符合保障条件家庭选房配租。选房配租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一)家庭人口2人及2人以上的,可在所有备选房源中选择。

  (二)家庭人口1人的,只可在正房建筑面积62㎡以下的备选房源中选择。

  九、轮候配租对象选房后,应按规定与出租人或其委托的运营管理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手续。不按本规则要求选房或选房后弃租,5年内不再受理其市直公租房保障申请。

  十、本规则自2024年11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16日。2019年10月10日印发的《市直公共租赁住房评分轮候配租规则》(东建字〔2019〕189号)同时废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开发商公布为准。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东营市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召开 10月东营中心城及河口二手房受理同比降7.2% 11月东营中心城二手房受理同比增106.7% 前11月东营中心城二手房评估3846宗 现升温态势 2012东营中心城及河口受理二手房评估4308宗 节后7天东营中心城受理二手房113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