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囤地倒地从古至今就是一些人牟利的手段。其实,笔者认为,对稀缺土地的占有可以说是开发商的利益之源。
城市土地的储值功能及升值空间,决定了与土地相连的城市住房的储值功能与升值空间,而对这一具有储值功能与升值空间的资源的追逐与占有,就会成为市场资金的一种常态。面对这样一种常态,其实我们不能不开始思考这样的问题:土地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已经资本化?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增值对经济的影响如何?土地是否应该增值?土地增值后的收益应该如何分配?
其实,笔者认为,即便增加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供应,也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城市高房价的问题,因为土地与房子永远也跟不上理论上可以无限制地融入城市的人数。何况土地拍卖的价格也从来没有降下来。
笔者一直认为,就房价讨论房价没有任何意义,住房市场化也是一个伪命题,其实,对城市或城镇的整体规划包括土地人口产业园区,还有对土地属性的认识以及对土地市场的规范,对城市住房建设的整体规划如保障房公租房商品房的比例等应有一个整体科学的研究与计划,才是重要的。在城镇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的地区,应警惕土地与房子被炒高。
当然金融货币政策以及房地产调控政策短期内对市场资金与房地产商会造成一定的压力,房价必然有下行的空间,但解决高房价问题更需追本溯源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