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近日表示,针对各地的土地违法行为,目前正在约谈中,国土部争取在一季度进行问责。“如果一季度无法做到,问责时间或稍微延后。”他介绍,监察部目前正在对相关的土地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审核,以便落实即将到来的土地问责机制。而且,国土部还将与各地方政府及监察部门一起,进行复核,一旦认定了违法行为,就会着手实施问责。
不少专家和两会委员代表认为,唯有对土地监管的责任进行问责,才能大程度的发挥监管效果。而且,处理闲置土地、违法用地是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重点,因而土地问责亟待推行。实行土地问责制,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地方政府的卖地动机,但至少能使地方政府的不规范卖地行为有所收敛。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分析认为,闲置土地的彻底清理会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即使只有10%甚至8%的闲置土地被收回,在房地产市场都会“掀起巨浪”。并且,对其余的闲置土地都会形成很大的压力,促进这些闲置土地的开发,市场上住房的供应量也会随之增长。
五问
“土地财政”路在何方
三招化解地方财政困局
2010年,我国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9万亿元,约为全年财政收入8.3万亿元的35%。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高度依赖,同时也潜伏着巨大的风险。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提出了化解“土地财政”难题的见解,总结起来可归为“三招”:改革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房产税和地方政府直接发债。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陈先森在安徽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中央财政要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据陈先森介绍,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性的转移支付和有特定使用范围的专项转移支付。陈先森认为,目前地方财政遇到的问题是,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过高,一方面地方政府缺乏配套资金,另一方面一些专项转移支付交叉重叠,部分分割,使得转移支付未能完全发挥作用。所以,他建议研究制定转型资金管理的统筹办法,进一步发挥转移支付的作用。
还有代表委员认为,按照西方国家的经验,房产税等财产税可以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两会期间表示,从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研究制定推出的过程中看来,房产税有三大作用:一是可以补充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起到公平二次分配的作用;二是房产税可以改变人们对住房消费和投资的预期;三是可以完善我国的税务体制。但是房产税只是房地产调控中的一个方面。
此外,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直接发债来筹措资金。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现在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债,实际上已经相当于赋予地方政府发债的权力。而在“十二五”规划中,更是明确表示要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制度。
据记者了解,《预算法》修改草案已完成,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债有望不久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