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买经营权好过短租
针对李先生的报料,本报记者本周实地走访了改创意产业园项目,发现,开发商给客户的买经营权和短租两种方案中,在年份、面积等都相同的情况下,买经营权要比短租少花300多万元。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有诱逼客户买经营权之嫌。
在该创意产业园的销售中心,当记者表明想租一个商铺做投资用态度之后,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有两种销售方案可供选择,一种是短租,不受时间限制,可以是一两年,也可以是多年。但短租要逐年递增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递增5%,第三年及第三年之后,租金每年递增10%。
“第二种方案,”该销售人员继续介绍到,是买商铺的经营权,时间为15~18年。合同协议上会标明:如果两年内开发商拿回产权来后,租户可以再以每平方米6000元或高一点的价格来补地价。如果两年后,开发商没有拿到产权,会在合同上注明,把原来你们交的钱退回,还会以不低于10%、不高于20%的利润回报给租户。
当记者在犹豫不知道要选择哪种方案时候,该销售人员继续介绍到,买经营权要比短租划算很多。接着,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277平方米的商铺,租15年为例,买经营权所用总价为:35元/方x277方x12个月x15=174.5万元;短租总租金合计共:5048116.46(元)=504.8万元。十五年总租金与经营权总额比较:504.8元-174.5元=330.3元。“也就是说,买经营权要比短租节省好几倍的资金,要选商铺,肯定买经营权好过短租。”